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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徐玉玉被电信诈骗案”宣判:主犯无期徒刑!

2017-07-19 人民网



  徐玉玉被电信诈骗案今天上午在临沂中院一审宣判,主犯陈文辉一审因诈骗罪、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被判无期徒刑,没收个人全部财产。其他六名被告人被判15年到3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。


  徐玉玉是临沂市某中学高三毕业生,2016年8月,被告人陈文辉等人以发放助学金的名义,实施电信诈骗骗走了徐玉玉9900元学费,徐玉玉在报警回家的路上猝死,此案2017年6月27日在临沂中院一审开庭。



山东省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查明:


(一)诈骗事实


  2015年11月至2016年8月,被告人陈文辉、郑金锋、黄进春、熊超、陈宝生、郑贤聪、陈福地等人交叉结伙,通过网络购买学生信息和公民购房信息,分别在江西省九江市、新余市、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、海南省海口市等地,租赁房屋作为诈骗场所,冒充教育局、财政局、房产局的工作人员,以发放贫困学生助学金、购房补贴为名,以高考学生为主要诈骗对象,拨打诈骗电话,骗取他人钱款。拨打诈骗电话累计2.3万余次,骗取他人钱款共计人民币56万余元,并造成被害人徐玉玉死亡。


  其中,被告人陈文辉在九江市、新余市组织实施诈骗犯罪,拨打诈骗电话1.3万余次,骗得钱款共计31万余元。在诈骗被害人徐玉玉的犯罪过程中,系造成徐玉玉死亡的罪责最为严重的主犯;被告人郑金锋在钦州市、海口市组织实施诈骗犯罪,并为陈文辉等人在九江市、新余市实施诈骗时转移赃款,拨打诈骗电话2.3万余次,诈骗金额共计54万余元。在诈骗被害人徐玉玉的犯罪过程中,郑金锋根据分工,帮助转移赃款,作用相对小于陈文辉;被告人黄进春参与九江市、新余市、钦州市的诈骗犯罪,拨打诈骗电话1.1万余次,骗得钱款22万余元;被告人熊超参与钦州市的诈骗犯罪,拨打诈骗电话1.1万余次,骗得钱款22万余元,并帮助陈文辉等人在九江市转移诈骗赃款。在诈骗被害人徐玉玉的犯罪过程中起次要作用;被告人陈宝生参与九江市、新余市的诈骗犯罪,拨打诈骗电话1.1万余次,骗得钱款27万余元;被告人郑贤聪参与九江市的诈骗犯罪,拨打诈骗电话2千余次,诈骗金额8万余元。在诈骗被害人徐玉玉的犯罪过程中起次要作用;被告人陈福地诈骗金额8万余元,在诈骗被害人徐玉玉的犯罪过程中起次要作用。


(二)侵犯公民个人信息事实


  2016年6月至8月,被告人陈文辉为实施电信诈骗犯罪,通过腾讯QQ、支付宝等工具,从杜天禹(另案处理)处购买非法获取的山东省高考学生信息10万余条。


  山东省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认为,被告人陈文辉、郑金锋、黄进 46 20289 46 9452 0 0 2426 0 0:00:08 0:00:03 0:00:05 2426、熊超、陈宝生、郑贤聪、陈福地以非法占有为目的,结成电信诈骗犯罪团伙,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,通过拨打电话对不特定多数人实施诈骗,各被告人行为均构成诈骗罪。被告人陈文辉还以非法方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,其行为还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。陈文辉一人犯数罪,应依法数罪并罚。根据各被告人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、作用、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,依法作出上述判决。


徐玉玉生前照片

  

案件回顾:


 高考录取新生徐玉玉被骗走9900元后死亡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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徐玉玉被电信诈骗案始末


  2016年8月19日晚,陈某某等犯罪嫌疑人以发放贫困学生助学金为名,诈骗山东省临沂市罗庄区学生徐玉玉9900元钱。徐玉玉发现自己被骗后,与父亲一起去派出所报警,回家途中身体出现不适入医院抢救,8月21日抢救无效死亡。


  公安机关出具的死亡原因分析报告认为,徐玉玉应系被诈骗后出现忧伤、焦虑、情绪压抑等不良精神和心理因素的情况下发生心源性休克,行心肺复苏后继发多器官功能衰竭而死亡。

  2017年6月27日,山东省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备受社会关注的“徐玉玉被电信诈骗案”,陈文辉、郑金锋、黄进春、熊超、陈宝生、郑贤聪、陈福地等7名被告受审。


  山东省临沂市人民检察院指控,2015年11月至2016年8月,被告人陈文辉、郑金锋、黄进春、熊超、陈宝生、郑贤聪、陈福地等人交叉结伙,通过网络购买学生信息和公民购房信息,分别在海南省海口市、江西省新余市等地,冒充教育局、财政局、房产局工作人员,以发放贫困学生助学金、购房补贴为名,以高考学生为主要诈骗对象,拨打电话,骗取他人钱款,金额共计人民币56万余元,通话次数共计2.3万余次,并造成山东省临沂市罗庄区高考学生徐玉玉死亡。


  检察院还指控,2016年6月至8月,被告人陈文辉通过腾讯QQ、支付宝等工具从杜天禹处购买非法获取的山东省高考学生信息10万余条,并使用上述信息实施电信诈骗活动。


  据悉,2016年8月27日,被告人陈文辉、郑贤聪通过新闻媒体得知徐玉玉被骗死亡后,分别到福建省安溪县公安局、永春县公安局投案。同年10月29日,被告人陈宝生到安溪县公安局投案。


  公诉机关认为,被告人陈文辉等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,实施电信诈骗,触犯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,犯罪事实清楚,证据确实、充分,均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刑事责任,被告人陈文辉以非法方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,触犯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的规定,犯罪事实清楚,证据确实、充分,应当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追究其刑事责任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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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人民网微信综合央视新闻、临沂中院微博)



主 编丨杨鸿光 编 辑丨蔡静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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